发布日期:2020年04月17日 来源: 作者: 系统管理员
(2020年4月17日市第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二次会议通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法》的规定和额尔登孟克同志的辞职申请,决定:接受额尔登孟克同志辞去锡林浩特市第十五届人大常委会委员职务和人大代表职务。
上一篇: 下一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