锡林浩特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废止《锡林浩特市
居民委员会选举办法》等十七项
规范性文件的决议
(2022年12月28日市第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六次会议通过)
锡林浩特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决定废止:
一、1986年8月23日在市第七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上通过的《锡林浩特市贯彻执行〈草原法〉和〈自治区草原管理条例〉实施办法》;
二、1991年6月11日至12日在市第九届人大常委会第三次会议上通过的《锡林浩特市土地管理实施办法》;
三、1991年7月23日 在市第九届人大常委会第四次会议上通过的《锡林浩特市居民委员会选举办法》;
四、1995年4月20日至21日在市第十届人大常委会第八次会议上通过的《锡林浩特市环境卫生管理规定》;
五、1995年7月10日至11日在市第十届人大常委会第九次会议上通过的《锡林浩特市环境保护管理办法》;
六、1997年5月20日至21日在市第十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次会议上通过的《锡林浩特市户外广告管理规定》;
七、1997年5月20日至21日在市第十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次会议上通过的《锡林浩特市城市规划管理办法》;
八、1997年7月30日至31日在市第十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上通过的《锡林浩特市水土保持监督管理暂行办法》;
九、1999年8月25日至26日在市第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四次会议上通过的《锡林浩特市人民政府行政执法监督办法(试行)》;
十、2000年7月12日 在市第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九次会议上通过的《锡林浩特市旅游业管理暂行办法》;
十一、2001年8月9日至10日在锡林浩特市第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六次会议上通过的《市人民政府关于京津沙源治理工程锡市项目区城市周边禁牧区管理办法》;
十二、2002年11月15日在市第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八次会议上通过的《锡林浩特市社会市面蒙汉两种文字并用管理办法》;
十三、2002年11月15日在市第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八次会议上通过的《锡林浩特市草畜平衡暂行办法》;
十四、2003年1月10日在市第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五次会议上通过的《锡林浩特市环境保护管理办法》;
十五、2008年2月2日至3日在市第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一次会议上通过的《锡林浩特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财政预算监督办法》;
十六、2009年6月30日在市第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三次会议上通过的《锡林浩特市人民政府环境保护管理办法》;
十七、2010年4月27日在市第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八次会议上通过的《锡林浩特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代表联系工作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