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锡林浩特市第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四次会议 对《关于锡林浩特市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 管理情况的报告》的审议意见

发布日期:2022年08月24日 来源: 作者: 锡林浩特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锡林浩特市第十人大常委会次会议

对《关于锡林浩特市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

管理情况的报告》的审议意见

 

       2022年7月28日,锡林浩特市第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四次会议听取了市人民政府关于锡林浩特市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的报告,并提出了如下审议意见。

       会议认为,市政府及各有关部门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自治区关于国有资产管理的重大决策部署和方针政策,按照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条例》,进一步健全完善国有资产管理制度,优化资源资产配置,不断提高资产运行效率,努力实现国有资产保值增值,为促进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作出了积极贡献。在管理理念、体制机制、基础工作、规范管理等方面,还存在一些问题,主要表现为有的单位资产管理责任意识不强,管理责任落实不到位。有的单位缺乏规范有效的内部管理机制,基础工作薄弱,财务会计核算和管理不规范,资产管理与财务管理脱节,存在“重资金、轻资产”“重购置、轻管理”等问题,为做好下一步工作,提出几点建议:

       一要提高政治站位,重视国有资产报告制度。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工作对于保护国家财产的安全和完整,充分发挥行政事业资产的效能,防止资产有形和无形的流失,都有着举足轻重的作用。全市各部门单位要高度重视国有资产管理工作,强化责任担当,必要时财政局可将不重视、不作为的行政事业单位及时向人大常委会报告。加强统筹协调,健全向人大报告国有资产管理制度,完善报告与报表体系相结合的机制,建立能反映不同类别的国有资产管理方案。

       二要加大宣传培训工作。组织全市行政事业单位的领导和相关工作人员进行专题培训,学习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相关政策文件和专业知识,提高各部门单位对国有资产管理工作的重要性的认识。 

       三要夯实基础工作,提高资产效益。严格落实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制度,完善资产管理内控制度,规范资产登记、使用、处置、清查盘点、注销全过程管理机制,确保账实相符、高效利用。健全政府投资项目管理,确保竣工项目及时形成资产。建立资产共享共用与资产配置、单位预算挂钩联动机制,加强闲置、待处置、超标准配置和临时机构资产的调剂使用,提高资产使用效率,实现国有资产保值增值。

       四要推进国有资产管理与预算决算管理有效衔接。加强资产管理与预算管理结合,细化资产采购预算编制,从严做好新增资产配置,原则上做到无预算不审批,从源头上促进科学合理配置资源和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同时,加强资产管理对决算管理的支撑,预算投资、政府投资基金、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等各种形式形成、配置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情况应当作为决算的重要组成部分,以反映财政资金所发挥的真实效用情况。要坚持资产管理与财务管理、实物管理与价值管理紧密结合。规范资产配置、使用、处置、收益全生命周期管理。

       五要进一步建立健全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机制。各部门及其所属行政事业单位应当按照国家规定建立国有资产绩效管理制度,建立健全绩效指标和标准有序开展国有资产绩效管理工作。

       六要注重解决遗留问题。政府要协调相关部门,按照尊重历史、实事求是、依法依规、妥善解决的原则,抓紧对历史遗留问题深入调研,划清责任,分类处理,统筹推进权证不全、权属不清等历史遗留问题解决,在此基础上对产权进行全面确认登记。

       七要强化资产清查工作。在2022年专项清查工作中,财政及主管部门要加强对行政事业单位清查核实工作的指导和监督检查,严格按照财政部《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核实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对清查中认定的资产盘盈、资产损失和资金挂账等进行认定批复,进行全面处置,确保资产清查结果的全面、准确和合规。

       以上建议,请市政府认真研究办理,并于2022年10月1日前将办理情况书面报市人大常委会。


锡林浩特市人大常委会 

2022年7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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