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锡林浩特市人大常委会 2019年监督工作计划

发布日期:2019年05月10日 来源: 作者: 锡林浩特市人大

2019年5月10日市第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四次会议通过

 

市人大常委会2019年监督工作,要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监督法和有关法规,围绕全市经济社会发展的重点环节和关键领域开展监督,增强监督实效,在市委领导下,对“一府一委两院”落实市十五届人大次会议各项决议情况开展监督工作

 一、听取和审议专项工作报告(14项)

听取审议市人民政府关于2019年上半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

听取审议市人民政府关于2018年财政决算的报告,审查2018年市级财政决算草案并作出决议;听取审议市人民政府关于2019年上半年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

听取审议市人民政府关于2018年度市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2017年度市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的报告

(四)听取和审议市人民政府关于行政事业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的报告。

以上报告由财经工作委员会负责做好前期准备和跟踪监督等相关工作拟安排在6月、8月份召开的市人大常委会会议上听取和审议。

(五)听取审议市人民府关于依法行政工作情况(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报告。

听取审议市人民法院关于司法体制改革情况的报告。

(七)听取和审议市人民检察院关于司法体制改革情况的报告。

以上报告由内务司法工作委员会负责做好前期准备和跟踪监督等相关工作拟安排在68月份召开的市人大常委会会议上听取和审议。

听取审议市人民府关于深化“放管服”改革情况的报告。

    以上报告由内务司法工作委员会和财经工作委员会负责做好前期准备和跟踪监督等相关工作拟安排在10月份召开的市人大常委会会议上听取和审议。

(九)听取和审议市人民政府关于市十届人大次会议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办理工作的报告。报告由人事代表选举工作委员会和办公室负责做好前期准备和跟踪监督等相关工作拟安排在10月份召开的市人大常委会会议上听取和审议。

听取审议市人民政府关于推进“三大攻坚战”工作情况的报告。报告由相关工作委员会负责做好前期准备和跟踪监督等相关工作拟安排在1012月份召开的市人大常委会会议上听取和审议。

(十一)听取和审议市人民政府关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情况的报告。报告由相关工作委员会负责做好前期准备和跟踪监督等相关工作拟安排在1012月份召开的市人大常委会会议上听取和审议。

(十二)听取审议市人民政府关于2019年民生实事项目完成情况的报告。报告由人事代表选举工作委员会负责做好前期准备和跟踪监督等相关工拟安排在10、12月份召开的市人大常委会会议上听取和审议。

十三听取和审议市人民政府关于乡村振兴战略实施工作情况的报告。报告由农牧业工作委员会负责做好前期准备和跟踪监督等相关工作拟安排在10、12月份召开的市人大常委会会议上听取和审议。

十四听取和审议市人民政府关于物业管理情况的报告。报告由内务司法工作委员会负责做好前期准备和跟踪监督等相关工作拟安排在10、12月份召开的市人大常委会会议上听取和审议。

二、执法检查(5项)

对全市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循环经济促进法》情况开展执法检查由财经工作委员会负责相关工作。

对全市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情况开展执法检查由教科文卫民侨工作委员会负责相关工作

对全市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自然保护区条例》

情况开展执法检查由农牧业工作委员会负责相关工作

全市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就业促进法》和《内蒙古自治区就业促进条例》情况开展执法检查由人事代表选举工作委员会和财经工作委员会负责相关工作

对全市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和《内蒙古自治区动物防疫条例》情况开展执法检查由内务司法工作委员会和农牧业工作委员会负责相关工作

三、视察和调研工作(6项)

(一)对盟人大工委就全市畜产品加工领域贯彻环保法、动物防疫法、食品安全法情况进行跟踪监督,进一步落实整改工作情况。

    (二)对全市教育质量提升工作进行调研或视察,有关工作由教科文卫民侨工作委员会负责

(三)对全市城市建设精细化管理工作进行调研或视察有关工作由内务司法工作委员会负责。

(四)对全三废治理和综合利用情况进行视察,有关工作由内务司法工作委员会、财经工作委员会和农牧业工作委员会负责

(五)对2019年民生实事项目的进展情况进行视察,有关工作由人事代表选举工作委员会负责。

(六)对全市特殊行业安全生产工作进行视察,有关工作由财经工作委员会负责。

、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

依法及时向盟人大工委和自治区人大报送规范性文件,认真做好市人民政府发布的规范性文件和人大及其常委会所作的决议、决定的备案审查工作

、人事任免和重大事项决定工作

(一)进一步规范人事任免工作,继续执行拟任干部法律知识考试、供职发言、宪法宣誓等制度。积极探索对人大常委会任命干部履职情况的监督途径,加强对任命干部的任后监督。

(二)围绕市委重大决策和“十三五”规划的有效实施,对事关我市改革发展的全局性、根本性、长远性重大事项作出决议、决定。修订完善市人大常委会预算监督办法,符合新要求。

六、代表工作

进一步落实代表之家建设与活动开展情况,督促建立代表履职档案,开发使用网站和手机APP的代表履职平台,组织代表开展履职培训和考察活动,增加与区内外及蒙古国青格勒泰区议会的代表交流活动。按照常委会组成人员联系代表之家、联系代表制度,加强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与人大代表、人大代表与人民群众的“双联系”工作。有关工作由办公室和人事代表选举工作委员会负责。

、其他监督工作

(一)强化跟踪监督。对市人民代表大会和常委会通过的决议决定的执行情况,一府一委两院办理落实市人大常委会相关审议意见和执法检查意见情况进行跟踪监督和检查。

(二)推进监督公开。及时向代表通报并向社会公布监督情况和结果,提高监督工作的透明度,增强监督工作实效。

(三)协助上级人大开展有关活动。积极配合自治区人大、人大工委在我市开展调研、视察和执法检查等工作。

对列入2019年监督工作计划的项目,各组织实施单位要依照监督法的有关规定,精心组织,扎实工作,确保各项监督工作如期完成。

本计划在执行中如需调整,由主任会议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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