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锡林浩特市人大常委会聚焦“四个强化”推动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做深做实

发布日期:2023年04月28日 来源: 作者: 锡林浩特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锡林浩特市人大常委会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牢牢把握党的二十大对备案审查工作的新要求,立足实际,主动作为,聚焦“四个强化”,依法开展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

强化思想认识,
提高政治站位

       一是提高政治站位,筑牢思想基础。坚持把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作为践行“两个维护”的重要抓手,将其作为人大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纳入年度工作要点和监督工作计划,定期向上级人大及市委汇报工作进展情况和遇到的重要问题,确保备案审查工作始终沿着正确的方向有序推进。通过召开人大常委会、主任会、党组会、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会等形式第一时间传达学习上级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指示和精神并及时作出安排部署,进一步明确工作标准和职责,增强工作自觉性、使命感和责任感。二是健全工作机制,践行严实要求。深入宣传备案审查工作的重要意义,增强报备机关责任意识,着力解决报备机关存在的“不知备、不想备、不会备”等问题;细化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流程制度,使备案审查工作各环节有章可循;注重关口前移,主动加强与报备机关的衔接和沟通,最大限度保障规范性文件制定的合法性和适当性。

强化制度落实,
依法规范运行

       一是完善工作制度,规范报备程序。制定出台《锡林浩特市人大常委会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规程》《锡林浩特市人大常委会各委室与“一府一委两院”各部门联系办法》,成立由人大常委会分管副主任任组长,办公室、各工作委员会负责人为成员的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领导小组,建立起责任明确、运行有序、领导有力的工作机制,为深入有效开展备案审查工作提供了强有力的制度保障。连续两年在第一季度召开人大常委会专题会议听取审议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年度工作报告,推动常委会组成人员了解、认识、支持备案审查工作,推动落实“有件必备、有备必审、有错必究”目标要求。二是夯实工作基础,提升履职能力。加大统筹协调力度,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的通知》,成立工作专班,加强与“一府一委两院”和备案审查工作机构协作配合,及时研究解决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为稳步提高全市备案审查工作实效奠定了扎实的基础。注重把涉及公民、法人等权利义务的政府规章、决定、意见、办法以及各苏木镇人代会的决议、决定都纳入了备案审查的范围,切实做到“有件必备”。

强化审查纠正,
维护法制统一

       一是准确把握标准,严把审查质量。严格遵照“三有三必”工作原则,认真履行备案审查职责,做到件件有结果、有回复。对审查过程中发现有问题的备案件,加强与制定机关的沟通协调力度,督促其尽快自查自纠自正,对不自行纠正的,依法提出初步审查意见,由法制建设工作委员会或相关专委会提请主任会议研究审议,坚决做到“有错必纠”。二是确定清理范围,推进法制协调统一。2022年在全市范围开展历届人大常委会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制定工作方案、成立领导小组,对1981年至2022年适用期已过、内容已不适应我市经济社会发展需求等情况的规范性文件进行全面清理,累计修改、废止规范性文件18件,有力有效维护了宪法法律权威。
强化能力建设,
增强工作质效

       一是注重培训学习,提升能力素质。举办全市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专题培训班及现场观摩交流活动,培训100余人次,为提高我市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质量和水平,开创我市备案审查工作新局面奠定了坚实的基础。二是加强平台建设,推动信息化工作。按照上级人大对信息化平台建设工作要求,主动及时接入自治区人大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信息平台,完成优盾(U-key)的新旧更替工作,达到规范性文件进行电子备案的要求。2022年,在规定时间内将本年度制定、修改、废止的规范性文件报送至自治区人大和盟人大工委并均已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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