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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经济工作委员会职责

发布日期:2021年05月18日 来源: 锡林浩特市人大常委会 作者: 锡林浩特市人大常委会

(一) 负责财政经济方面的监督工作。

(二) 负责提出财政经济方面年度监督议题建议。

(三) 负责对市政府作出的财政经济方面的不适当决定,对苏木镇人民代表大会作出的财政经济方面的不适当决议、决定,进行初步审查,提出纠正的建议和意见。

(四) 负责审查本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以及对其执行情况进行监督的具体工作。

(五) 负责审查本市财政预算草案,本级预算草案、预算调整方案、部门预算、财政决算草案,以及预算执行情况进行监督的具体工作。

(六) 负责审议审计工作报告和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报告的具体工作。

(七) 负责对国有资产管理情况进行监督的具体工作。

(八) 负责起草制定财政经济方面地方性法规议案的建议。

(九) 负责办理财政经济方面的法律、地方性法规草案征求意见工作。

(十) 负责上级人大在本市开展财政经济方面有关活动的组织服务工作。

(十一) 负责对本市财政经济方面重大事项开展调查研究。

(十二) 完成市人大常委会交办的其他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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