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光临锡林浩特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官网!

详情页

当前位置:首页 > 详情页

人事代表选举工作委员会职责

发布日期:2021年05月18日 来源: 锡林浩特市人大常委会 作者: 系统管理员

(一)负责代表方面有关工作。

(二)负责提出代表工作方面年度议题建议。

(三)负责起草制定代表方面地方性法规议案的建议。

(四)负责办理代表方面的法律、地方性法规草案征求意见工作。

(五)负责上级人大在本市开展的代表方面有关活动的组织服务工作。

(六)负责联系本市的全国人大代表和自治区人大代表,承办市人大常委会组织开展的人大代表相关活动。

(七)负责接待和受理代表的来信来访,反映代表的意见和要求。负责督促有关机关认真办理代表提出的建议、批评和意见。

(八)负责苏木镇有关代表、选举等工作的指导和联系。

(九)负责民生实事项目代表票决制的相关工作。

(十)负责对苏木乡镇人民代表大会换届选举的指导工作。

(十一)负责对本市代表工作方面重大事项开展调查研究。

(十二)负责补充和调整市人大常委会委员的相关工作。

(十三)负责对市人大常委会委员和人大代表履职情况进行监督管理。

(十四)承办市人大常委会人事任免工作。

(十五)承办市人民代表大会选举人大代表、国家机关领导人员的工作,以及市人大代表的代表资格审查工作。

(十六)办理本地区内自治区人大代表、市人大代表的辞职、罢免、补选等工作;负责市人大代表及选举工作人员的培训工作。

(十七)完成市人大常委会交办的其他任务。

上一篇: 下一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