锡林浩特市第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29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市审计局局长刘善刚受市人民政府委托所作的关于2016年本级财政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会议认为,市审计部门认真履行职责,对同级财政依法进行审计,并对审计发现的问题提出了整改建议和意见,为保证财政资金的规范、合理和有效使用,推动财政深化改革,维护财经纪律作了大量工作,予以充分肯定。会议提出四点建议:
一、要加强学习,不断增强法律意识。审计局要加强对《预算法》、《审计法》、《监督法》等法律法规的宣传,特别是要加强领导干部的财经法纪观念,促使他们自觉执行财经法规,防止违纪行为的发生。
二、要加强审计监督力度,扩大审计面。要加大对苏木镇场、部门单位三公经费的审计力度,严肃整治违纪违法行为。
三、要加强审计执法,维护财经秩序。规范审计行为,强化审计质量,保证审计结果的客观公正、实事求是,要对审计中查出的违法违纪问题依法严肃处理,并建立与人大沟通机制,对各部门存在的普遍性、共性问题,要提出切实可行的审计建议。对屡查屡犯、屡禁不止的问题,要在加大处罚力度的同时,认真分析原因,制定出从根本上解决问题的措施、方法,从而有效遏制这些违法违纪行为的发生,充分发挥审计部门在审计监督中的作用。
四、要强化审计决定,充分运用审计结果。审计机关依法做出审计决定后,要进一步强化执行力度,确保审计决定得到全面落实。要在依法处理的同时,提出审计意见,跟踪被审计部门进行整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