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光临锡林浩特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官网!

详情页

当前位置:首页 > 详情页

市人大常委会开展《内蒙古自治区饮用水水源保护条例》执法检查

发布日期:2023年12月08日 来源: 锡林浩特市人大 作者: 锡林浩特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开展《内蒙古自治区饮用水水源保护条例》执法检查是今年人大常委会的重点工作,为充分发挥人大执法检查“法律巡视”利剑作用,从9月中旬开始,人大常委会组织调研组采取“四不两直”的方式对我市一棵树区域和东苗圃区域的36个饮用水水源井进行了现场检查,拍照取证,按条例规定逐条进行评定,并通过网络平台向全社会征集线索和意见,不断提升执法检查“法律巡视”的监督质效。

  12月7日,执法检查组先后到植物园、湿地公园、东苗圃区域、三水厂、给排水公司生产调度中心开展执法检查,通过实地检查和座谈交流的方式,详细了解我市关于条例的宣传学习贯彻情况、饮用水水源保护工作以及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建议。

  执法检查组表示,饮用水安全是广大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问题,为了让人民群众喝上放心水,近年来,市政府及各部门高度重视饮用水水源保护工作,深入贯彻实施条例,各项工作成绩显著。

  执法检查组指出

  饮用水水源保护工作责任重大、涉及面广、参与部门多,要进一步抓好宣传教育,积极采取多种形式,营造全社会理解支持、积极参与的良好氛围。各部门要增强协调配合意识,形成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工作合力。要不断完善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制度,加快城市应急备用水源工程建设,落实好应急预案演练制度和定期修改制度,不断完善监测信息系统和共享与公开机制。

 

 

 

 

上一篇: 下一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