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锡林浩特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召开第十二次会议

发布日期:2023年08月25日 来源: 锡林浩特市人大 作者: 锡林浩特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8月25日,锡林浩特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召开第十二次会议。市第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现有组成人员33名,实到27名,符合法定人数。

  人大常委会主任陶格敦巴雅尔,市人大常委会各副主任和常委会其他组成人员出席会议。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布仁斯琴主持会议。市委常委、市政府党组副书记、副市长孟根,监委、法院、检察院及政府有关部门负责同志及部分人大代表列席会议。

  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市人民政府关于2022年财政决算的报告、审查2022年市级财政决算草案,关于2023年上半年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关于2022年度市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报告,关于2023年上半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对全市乡村振兴基础设施建设和嘎查集体经济发展情况开展专题调研的报告,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贯彻实施情况执法检查报告,关于《内蒙古自治区促进民族团结进步条例》实施情况的执法检查报告。会议还表决通过了有关人事任免事项,进行了宪法宣誓,刘善刚为新任命人员颁发任命书。

  会议安排了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集中学习自治区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表决通过的《内蒙古自治区全方位建设模范自治区促进条例》等6部促进条例。

  会议强调

  一要进一步提高预决算编制水平,发挥财政稳增长、促发展、保稳定作用,加强审计成果运用,坚持正确监督、有效监督、依法监督,促进人大对财政预算监督更精、更实、更有效。二要以更高站位把牢方向,增强全面推进乡村振兴的思想自觉、政治自觉和行动自觉,以更强保障夯实工作基础,推动乡村振兴工作取得更加显著成效。三要推进执法规范化建设,切实把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落到实处,守护人民安定,守住文明底线,为促进全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的法治保障。四要坚持把党的领导贯穿民族工作全过程,加强学习宣传深度,将民族团结进步工作扎实融入政治、经济、文化、社会等各领域和群众生活各方面,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进一步推动我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五要紧紧围绕中心、服务大局,认真学习六个促进条例精神,切实提高政治站位,以开拓创新、务实进取的精神,为高质量完成好习近平总书记交给内蒙古的五大任务和全方位建设“模范自治区”两件大事贡献人大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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